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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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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7日 来源: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的决定》,平阳检察院信访接待室(举报中心)继2012年被省检察院评为省级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基础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的称号。

  控告申诉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控申举报中心是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窗口”。平阳检察院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创新控申举报接待与信访举措,严格落实信访值班制度和每日信访信息报送制度,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信访稳控措施,着力做好息访息诉维稳工作。去年以来,依法妥善化解涉检信访6件,实现全年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成刑事申诉案件息诉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