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阳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2015年5月至6月底,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吴某(刑拘在逃)经预谋,租赁平阳县万全镇郑林西路148号民房,虚构了扬州市迅稳驾校报名点,以报名参加汽车驾驶培训和考试的名义,陆续骗取了被害人姚某、王某、余某现金2万元后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