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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创造酒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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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8日 来源:平阳县检察院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宣传语对有车一族来说可谓是深入人心。但即便在对酒驾严厉打击的力度下,仍有不少贪杯之徒铤而走险,抱着侥幸心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更有甚者是多次饮酒被处罚后,仍屡教不改,依然我行我素。

  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邵某某可谓是“屡败屡战、战绩辉煌”,创造了酒驾记录。自2008年至2010年期间,邵某某因四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行政处罚过。2012年还因醉酒犯危险驾驶罪被瑞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此次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于2015年9月8日被平阳县交警队查获归案,经鉴定,邵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206mg/100ml。如此多的前科劣迹,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此,呼吁有车一族,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