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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驱动两轮电动车竟也是机动车! 今天,你无证驾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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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2日 来源:平阳县检察院

  某天深夜,蔡某像往常一样骑着两轮电动车从厂里回家。当开到昆阳镇公园路路段时,对向驶来的一辆车开起了大灯,照得蔡某眼睛模糊,撞上了道路右边的两个行人,蔡某自己也摔得不轻。被撞的一男一女中,女子因伤势过重在十多天后去世。蔡某则当场投案。

  案发后,温州市汽车工程学会出具车辆技术鉴定书,认定本案的两轮电动车属于电驱动轻便两轮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根据交警部门的道路事故认定书,蔡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未经登记的电驱动轻便两轮摩托车,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造成事故,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然而,像蔡某一样“以为电驱动两轮电动车不是机动车,没有驾驶证也可以驾驶”的人,并不在少数。大量同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存在一个误解:所有电驱动两轮电动车均不是机动车,没有驾驶证仍然可以驾驶。

  根据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高于20km/h,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得大于240W,轮胎宽度不得大于54mm。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或危险驾驶案件发生时,许多电驱动两轮电动车或因超过最高车速、或因轮胎宽度不合格等因素,被鉴定机构认定为两轮轻便摩托车,即属机动车范畴。

  为避免交通事故无端发生、鲜活生命白白丧失,请记住:电驱动两轮电动车竟也是机动车,不要再无证驾驶电动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