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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检商”合力助推非公经济发展 成立非公经济服务站(点),属全省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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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 来源:平阳县检察院

  在这里,检察官能掌握企业的各种信息和线索;在这里,企业家们能接受专业的警示教育……“检察机关只有俯下身子,发扬‘店小二’精神,一对一地贴心服务,才能真正帮企业办一些实事儿,化解一些难题。”

  日前,平阳县检察院驻平阳县工商联非公经济服务站(点)授牌成立。据悉,自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以来,这种“检商”合作成立非公经济服务站(点)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做法,在全省尚属首例。

  今年2月份以来,平阳县检察院积极对接平阳县工商联,以走访调研、组织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检察院与工商联先后签订了《关于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规定》、《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并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调研、巡回宣讲等配套工作机制。

  “非公经济服务站(点)的应运而生,是平阳检察服务非公经济的一个新起点。”据介绍,平阳县检察院在平阳县工商联设立非公经济服务站的同时,还在全县8个基层商会设立非公经济服务点。该县工商联负责服务站(点)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并定期收集非公有制企业的司法需求,向检察院反馈,由检察院及时督办存在的问题并反馈办理结果。此外,该县检察院还将每月派员到非公经济服务站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不定期到服务点开展工作。

  “如果没有良好的服务平台,民企权益的保护都不知从哪里谈起。”如今,不少企业家相信,“只要有平台、有机制,而且落实到位,非公企业的权益保护就能落地。”

  非公经济服务站(点)的成立,是贯彻落实中央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的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平阳县“两大战略”部署的载体。在接下来的办案工作中,平阳县检察院将把握“两个节点”,即对办理非公有制企业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妥善把握办理非公有制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和时机;坚持“四个慎重”,即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等;同时改进办案中的方式方法,做到“七个严格区分”,即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等,和平阳县工商联共同把服务站(点)建设成为非公经济发展的护航‘灯塔’,通过构建“亲”、“清”的新型检商关系,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