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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平阳模式”丨拒绝“一押到底”,平阳未检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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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4日 来源:平阳县检察院

  4月2日上午7点,平阳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陈裕就已经奔波在去温州市看守所的路上,他深知,对于一名才17岁的少女来说,在看守所内多羁押一分钟,内心的恐惧和煎熬就会多一分……

  4月2日上午9点,陈裕和助理办完了所有手续,将犯罪嫌疑人杨玲(化名)带出了看守所,亲自交给了杨玲的父母。在此等候多时的杨玲父母,终于见到了朝思暮想的女儿,含泪连连致谢。杨玲边哭边对陈裕说:“谢谢,谢谢检察官哥哥,谢谢你们为我做了这么多!我一定会好好改过,重新做人。”

  案情回顾

  寒门少女紧抓“大好”就业机会

  “家里条件不好,我一定要好好工作,早日出人头地,给弟弟做个榜样。”寒门少女杨玲在一所职业中专学校就读,抱着一定要多挣钱,早日出人头地的信念,在刚刚结束学业还未领取毕业证的情况下,只身一人走出了生活多年的小山村前往河南开封谋生。

  没几天,杨玲随身携带的钱便所剩无几,为了继续留在城市,她必须尽快找到一份工作。可是,对于一个没有毕业证的17岁少女而言,找工作谈何容易?就在杨玲极度无助的时候,经好心老乡介绍,她被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录用。经过公司的“专业培训”,杨玲顺利上岗,只需要负责和人聊聊天,就能赚到不俗的工资。当上了上班族,这离她的梦想又近了一步。杨玲对老乡的好心帮助感激不已,殊不知这正是她噩梦的开始。

  原来,杨玲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公司的指令,负责冒充时尚漂亮的成功女性,利用交友软件,与男性网友发展恋爱关系,在骗取“男朋友”信任后,让其将钱投入某平台商城。杨玲不仅假扮女友,还需要冒充分析师,通过提供反向指导让男性被害人频繁交易等方式骗取钱财。

  不久后,因被害人报案,杨玲所在的传媒公司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才17岁的杨玲也因涉嫌诈骗罪,被羁押在了温州市看守所。

  平阳未检

  检爱护航迷途少女

  2018年2月,平阳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的检察官陈裕在办理一起团伙网络诈骗案件中发现,未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嫌疑人杨玲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在看守所里服从监管接受改造,但因全案犯罪数额巨大,公安机关未适用取保候审措施。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帮助杨玲回归社会,检察官多方联系并进行释法说理,促使杨玲家属退出违法所得。

  随后,未检部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结合社会调查获得的信息,综合分析考量杨玲的犯罪原因、犯罪情节、主观恶性、认罪态度、在所表现、监护帮教条件等因素后,认为杨玲无继续羁押的必要,遂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宣告取保候审决定后,为保证诉讼正常进行并准确掌握情况,检察官与杨玲及其父亲签订了帮教协议,在法院审判前让杨玲父亲作为主要帮教考察人在期限内对杨玲的工作学习及改过情况进行考察,并约定进行定期电话回访。

  未检“平阳模式”

  积极开展各项试点工作

  扎实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

  自2018年1月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平阳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动积极开展各项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涉未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一、开展权利义务全面告知工作。向每一名新入看守所人员告知捕后有权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使用生动的案例让入所人员了解该项权利如何行使,以及行使该权利后可能产生的正面效果,鼓励在押人员主动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二、开展依职权主动审查工作。安排专人定期对所有在押人员进行梳理筛查,甄别逮捕后可能不适宜或者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人员,重点关注小额侵财以及危害金融管理秩序、轻伤类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交通肇事等社会危害性一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退赃退赔意愿强烈,法院轻缓判决率高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羁押期限可能超过刑期的案件,经初步评估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在押人员依职权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三、加强内外部协作配合。对内做好与刑事执行、案件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外做好与法院刑事审判、公安侦查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建立案件通报、案情共享、外部协调和后续监管配套机制,使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各个环节都能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转。

  四、开展案后监督回访工作。避免出现“一放了之”的现象,加强对变更强制措施的未成年人的回访监督,密切关注羁押必要性审查后未成年人的后续表现,及时掌握未成年人判后改正悔过的情况、案件执行情况、心理健康状况,促使其有效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