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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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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4日 来源:

  一、什么是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或组织向人们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它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项内容。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种方式和手段。

  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部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或组织提起诉讼的,人们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知识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件受理范围

  (一)、行政公益诉讼范围:

  1、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1)破坏生态

  (2)污染环境①大气污染②水污染③土壤污染④固体废物污染

  (3)破坏资源保护①破坏土地②破坏矿产③破坏林业④破坏草地

  2、食品药品安全

  3、国有财产保护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流失②违法使用土地③土地闲置④违法审批许可

  (二)民事公益诉讼范围:

  1、破坏生态环境

  2、资源保护

  3、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