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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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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7日 来源:

  根据《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通知》(平人大常办〔2018〕44号)的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对县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按照随机抽取的名单,确定下列3位人员为本次被评议对象:

  陈裕(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

  余钟桦(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

 

  郑国泛(公诉部副主任)

  二、评议内容

  本次履职评议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履职评议的内容为被评议对象近两年来的履职情况,具体包括:

  1、法治理论与司法业务学习情况;

  2、依法履职与司法实效情况;

  3、接受监督与司法为民情况;

  4、勤政廉洁与作风建设情况;

  5、县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情况。

  评议的核心内容就是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的公正性,审查司法公正是否得到体现,审查检察官的工作效、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评议时间和方法

  本次评议工作自2018年8月份开始,到2018年12月份结束。评议工作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式进行。

  欢迎社会各界对被评议检察官的各项履职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包含反映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以书面或电子稿的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

  联系电话:636377,13606775860,电子邮箱:1239449208@QQ.COM

  通讯地址:平阳县县政府8号楼(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邮编:325400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