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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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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4日 来源:平阳县检察院

2019年2月24日在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平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以构建优良法治环境为方向,护航发展顾大局

  坚定政治站位,服从服务顺应平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平阳加快建设温州大都市区南部副中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强化职责担当,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犯罪,在准确打击、深挖“保护伞”、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彰显司法权威,促进综合整治,为平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名列全市第一贡献优质检察产品。一年来,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133人,起诉74人,其中办理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林某某等23人垄断花边市场托运业务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立案监督涉黑案件“保护伞”4人,向县纪委县监委移送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6条。积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依法公开宣告检察建议,规范行业秩序。

  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精准对接我县民营经济发展法治需求,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检察助力行动,出台20条司法保障意见,发布服务民营经济白皮书,助力我县创建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的示范区。严肃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共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7人,起诉164人。强化产权司法保护,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9人。“亮剑”招投标环节,开展专项立案监督,着力营造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秩序。立案监督一起涉案金额近7000万元的串通投标犯罪。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妥善办理涉案金额达5400余万元的境外非法买卖外汇、利用P2P网络平台集资诈骗等案件。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惩治破坏农村发展、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犯罪活动,结合办案就村企关系等新型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助推农村经济转型发展。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少捕慎诉”理念,对无社会危险性、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279人,不起诉278人,对逮捕后无需继续羁押的及时变更为取保候审46人。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构建不起诉决定前公益服务模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犯罪嫌疑人参加公益服务,将结果作为不起诉参考依据,促进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已组织26名犯罪嫌疑人开展公益服务,并综合服务情况对16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深入剖析领域问题,出台全县刑事犯罪态势分析和未成年人犯罪专题分析白皮书,形成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辍学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等专题分析10余篇,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其中关于团伙型网络诈骗犯罪分析报告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业务分析研判报告。

  二、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为根本,着眼需求保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突出加强民生检察,努力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维护公共安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积极投入平安平阳建设,有力惩治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县域安全稳定有序,为平阳实现省级平安县“十三连创”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年来,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827人,同比上升8.96%,起诉1960人,同比上升18.14%。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78人,起诉105人;批捕毒品犯罪87人,起诉141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31人,起诉263人。依法提前介入一起二十余年前故意杀人案,引导调查取证,确保精准打击犯罪。

  加强权益保障。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犯罪24人。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监管,限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26名被告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依法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1人,切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128人,守护绿水青山。陈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保检察专题公诉优秀案件。加强与县监委衔接,依法起诉扶贫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犯罪4人。

  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挂牌成立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整合优化检察职能,打造更加宽广的服务群众“主阵地”,共受理举报线索30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9件。践行“枫桥经验”抓早抓小抓源头的理念,依托“3+2”法律服务平台,升级服务基层的县、乡镇、社区三级网络,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共现场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8次,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17人。依法化解的陈某某案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优秀案例。

  三、以深化法律监督为主业,维护公正谋发展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努力做实做强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推进检察监督职能全面均衡充分发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实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取证等问题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人、撤案1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5人,立案监督的练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精品案例。对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48人,不起诉35人。加强对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的监督,提出刑事抗诉9件,发回重审2件,同期改判3件;经审判监督程序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4件,均发回重审改判。强化检察机关诉前引导、审前过滤功能,挂牌成立驻县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加强“引导、监督、配合”,密切侦捕诉衔接,提出整改建议17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1份,就49件疑难复杂案件提出法律意见。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7件23人。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审查呈报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6人,督促40名罪犯依法履行财产刑,监督收监执行社区矫正人员5人。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判实未执”问题专项检察,形成刑罚未交付执行调查报告报送县委政法委,推动解决判处实刑但因吞食异物等原因而无法关押罪犯的医疗手术、监管病房等问题,监督清理34人,并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刑事执行检察部被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办理的一起刑罚交付执行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抗诉3件,同期法院改判1件,挽回损失200余万元。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构事实打“假官司”的虚假诉讼犯罪线索5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提请抗诉1件,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涉案金额累计超过2200万元。探索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监督,联合县法院、县民政局建立未成年人案件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参与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追加抚养费3万元。加强民事执行和非诉执行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滥用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和行政非诉执行进展缓慢等问题,发送检察建议23份,均被法院采纳。

  四、以创建特色品牌为抓手,提升品质创一流

  坚持“敢为人先”的气魄,精进检察服务,精细检察监督,打造平阳检察“三大名片”,推进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升级模式”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提升。紧跟发展需要,找准企业需求,将原“办案+服务”的传统模式升级为批捕、起诉、监督、预防、宣传“五位一体”的专办模式,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服务我县经济发展的融合度,共批捕涉企案件72人,起诉106人。为避免办理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的现象,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到最低。建立涉企轻微犯罪适用相对不起诉社会评价考核机制,通过引导企业开展社会公益服务,将社会评价结果纳入起诉裁量权考虑范围,以人性化的执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精神,传递司法温度。共对情节轻微、可从轻处理的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等不批捕21人,不起诉29人。畅通法律服务的“绿色通道”,建立健全院领导联系乡镇制度、非公经济服务站(点)运行机制、企业投诉监督机制等,加大涉企法治宣传,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智慧借力”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意见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并将公益诉讼推进情况纳入平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建立数据共享协作机制,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一年来,共发送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0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有效运用检察建议等诉前程序案件占比达97.56%,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整改率达100%。其中,针对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17件,督促国有闲置土地有效处置,促进受损的森林、土地等资源修复治理,并推动相关部门完善长效机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典型案例在检察日报进行报道。重视药品安全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注销违法经营主体执业证书,限制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针对税费拖欠和专项补贴不当申领未依法追缴等问题,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建议4件,督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55万元。平阳县财政补贴国有财产流失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市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司法之手”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试点工作,形成“四步走”工作模式,依法作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2件,建议县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1件。开展监护侵害监督,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被其监护人侵害的情况,监督建议相关部门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获法院支持判决,并帮助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3万元,该项工作在全省未检两项试点工作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相关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涉未诉讼监督精品案例,并获最高检发文推广。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水晶泥”问题、全县疫苗质量情况专项监督,就校园周边安全问题、雇佣童工问题、未成年罪犯混押问题等,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4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长受聘担任县法治辅导员和法治副校长,深化检校共建。常态化运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多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共开展法治教育5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基地被评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教育示范效果显著。

  五、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保障,苦练内功重自强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把建设“五个过硬”检察队伍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不断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坚持政治建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参观省一大会址,开展“庆祝改革开放暨平阳县检察院恢复重建40周年”系列活动,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成立机关党委,优化调整党支部设置,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干警八小时内外工作和生活的监督,及时掌握思想动态,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牢意识形态关口。

  推进改革发展。深入贯彻修改后刑诉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适用刑拘直诉案件465人,着力提升司法质效。贯彻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做好第三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司法雇员招录、检察官职务序列等级转换、按期晋升等工作,构建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雇员的新型办案团队。严格设置各部门检察官办案权限,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确保员额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决定。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率先在入额院领导层面探索实行“捕诉一体”。“监”“查”结合,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建成并运行远程庭审系统,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牵头建设一体化办案系统,推进办案信息互联互通。

  加强专业化建设。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探索专业化办案模式,组建涉企案件专办组,集中办理涉企案件;归口民行部门办理污染环境案件,构建刑事、民事、行政一体监督模式。实施“政治建检、人才兴检、责任立检、从严治检、廉洁从检”五项工程,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出台《每月之星评选办法》,每月评选一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干警,增强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刑检实务竞赛、读书会、检察官微型学习论坛、主题演讲、综合素能培训等活动,加强检察业务交流,强化检察实践。一年来,涌现出“浙江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温州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温州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办案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县检察院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官开展的履职评议活动,并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听证会、“检察开放日”“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等活动,不断搭建代表委员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的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强检察宣传,深化检务公开,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110份,推送宣传信息337条,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前瞻性、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全面平衡充分,民事行政检察等监督短板亟待补强,公益诉讼等新增职能需要加大力度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涉及机构职能和人员力量的调整,检察权运行尚需一段时间磨合;检察队伍中高层次、领军型人才相对缺乏,整体素质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检察宣传工作力度和工作实效有待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络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切实强化责任担当,采取务实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予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检察机关改革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县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县第十三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品牌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引领,着力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为平阳加快建设温州大都市区南部副中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夯实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展现新作为。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平安平阳建设。依法及时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突出加强产权保护,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领域等群众关注领域的监督,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探索构建适时介入开展调解机制,完善不起诉决定前公益服务模式,促进社会治理。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法治平阳建设中做出新贡献。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既依法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手段,又善于运用诉前程序、瑕疵通报等方式,提升法律监督刚性和质效。加强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建设,努力将其打造成为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捕诉一体化工作推进为契机,健全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三是大力推进品质检察建设,在特色品牌创建中取得新发展。以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目标,努力形成一批有理论、有机制、有实践、有成效、有影响的特色品牌,并将品牌化为生产力,让服务有态度、监督有精度、司法有温度。深化未检工作“平阳模式”,完善未检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立足平阳县非公经济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平阳创建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的示范区提供检察“补给”。全面落实修改后刑诉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工作衔接,健全工作机制,在速裁程序适用和完善上有新经验,打造检察监督品牌。

  四是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在检察队伍建设中呈现新面貌。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持续实施“政治建检、人才兴检、责任立检、从严治检、廉洁从检”五项工程,努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完善上挂下派锻炼、跨部门学习等机制,组织开展适应捕诉一体化模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以更高标准打造“精兵”团队。融合平阳红色文化,开展检察主题文化活动,建设检察文化走廊、检察之家等,打造红色基因检察文化。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各位代表,时代催人奋进,使命激励前行。新时代给予检察机关更大的发展机遇,也赋予检察机关更多的使命担当。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为平阳加快建设温州大都市区南部副中心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