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平阳检察院  ->  案件启示  -> 正文案件启示

认罪认罚里的如意算盘,老朱失算了......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5日 来源:平阳县检察院

  听说老朱在看守所里研究出了“认罪认罚指南”,先认罪认罚,争取个从宽处理。

  若是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再来个上诉,反正“上诉不加刑”

  ......

  近日,老朱的上诉有结果了,一起来看看老朱的故事吧。

  “刑期不仅没减还加重了!早知道这个结果,我就不折腾了。 ”近日,收到二审判决书,老朱(化名)后悔莫及。本想通过上诉减轻处罚,没想到反而加重了刑期,老朱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2012年上半年,为改善经济状况,填补资金缺口,老朱以贴息90万元的价格收购某公司面值3000万元的承兑汇票,在支付该公司1979万元后,就将931万元款项用于归还个人债务等用途,经多次催讨,仍有816万元未归还。

  该案被移送至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老朱提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辩护人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承办检察官在此基础上对老朱出具了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法院也采纳了该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老朱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原本这起案件到这里就算结案了,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判决书送达后,老朱反悔了,在没有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提出上诉,认为自己无罪。对此,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被告人针对原判量刑提出上诉,原判基于认罪认罚对其从宽处罚的前提已不存在,二审对其量刑应予调整。近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检察机关抗诉意见,并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老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现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答疑

  上诉后何以加重刑罚?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设立的初衷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被告人在一审中,已经得到了量刑从宽,又反悔自己自愿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则一审判决中基于认罪认罚对其依法从轻、从宽处罚的依据已不存在,本案的量刑基础也发生了变化。且,无正当理由的反悔上诉明显违背了当初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内容,浪费司法资源。因此,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本案二审法院系采纳检察机关抗诉理由对量刑作出相应调整,这与上诉不加刑原则并不相违背。

  认罪认罚普法小课堂:十个知识点,让你快速了解

  2018年10月26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首次制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知识你知道多少呢?让我们一起通过以下知识点来快速了解一下。

  01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能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可以依法得到从宽处理。

  02如果提出辩解,是否就不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了?

  犯罪嫌疑人对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情节提出异议的,或者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仅对罪名提出异议的,不影响“如实供述”的认定,不属于不认罪,仍可以继续适用该制度。

  0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要适用于哪些案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案件范围,除少部分案件不适用外,绝大部分案件都适用,既适用于轻罪案件,也适用于重罪案件。只要被追诉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选择认罪认罚并符合条件,就应当公平地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

  04认罪认罚过程中是否需要律师帮助?

  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必要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0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何签署具结书?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06认罪认罚有什么好处?

  程序上从简。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保证案件在较短的时间内起诉、开庭、宣判,缩短诉讼时间。

  实体上从宽。对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实体量刑从宽,且该制度可于侦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适用,适用越早,从宽幅度越大,情节轻微甚至可以不予起诉。

  07认罪认罚能不能反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可以反悔。

  08反悔会有什么后果?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在开庭反悔,那么案件将进入普通程序审理,原从宽量刑建议可能不再适用;但如果反悔以后重新作出认罪认罚供述,仍可以继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09如何让办案机关知道愿意适用认罪认罚?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承办人在办案时都会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获得从宽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以主动向承办民警、检察官、或者看守所的管教民警、驻所检察室的检察官提出申请,他们会将愿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请求记录在案,或者将请求转送办案部门。

  10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会不会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

  不会。该制度适用的目的是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制度的适用有严格的限制,除了对案件事实与证据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外,还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同意,如果对案件事实、证据、量刑任何一部分有异议,那么就不能适用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