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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丨“熊孩子”怎么管?圆桌会议助力寻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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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8日 来源:平阳县检察院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备受社会关注。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正式实施,除对一般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措施进行规定外,还对矫正罪错未成年人进行了规范。遵循注重保护、强调恢复、积极预防的罪错未成年人处置规律,积极探索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帮助其回归校园和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熊孩子”怎么管,平阳检察一直在探索...

  5月28日,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即将实施之际,平阳县检察院召开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圆桌会议,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参加。平阳县副县长陈圣雷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平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虹主持。

平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聪

  平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聪汇报了平阳县一罪错未成年人盗窃案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平阳县对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的整体现状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与会人员就如何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进一步开展好罪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平阳县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注入新的动力。

  —金句摘录—

  ·教师在教授学生知识的同时,也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要早发现、早干预。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纷繁复杂,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特殊性,给予他们个性化的引导和帮教,避免他们辍学闲散于社会,引发犯罪。

  ·学校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学校的教育管理措施,同步加强学生家长的法治意识,努力保障罪错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加友好的社会环境。

  ·家庭监护缺位是引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注,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陪伴,让他们更好地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力量,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尤为重要,还可以借助专业组织和社会力量,共同织密保护网。

平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虹

  张虹检察长表示,将认真梳理会上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协调落实工作,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就如何更好地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张虹检察长提出三点意见:一、强化责任担当,转“小众研究”为“大众情怀”。要充分认识处理好低龄尤其是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的重大意义和现实需求,进一步开展好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二、坚持理念引领,转“被动守候”为“主动出击”。要深入分析未成年人保护疏漏问题背后的成因,关注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和健康成长的特殊需要,从根本上促使其正常社会化。三、凝聚保护合力,转“零敲碎打”为“系统治理”。要树立全局意识、系统观念,共同努力、协力推进,实现“共同责任”与“分工责任”的有机统一,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平阳县副县长 陈圣雷

  陈圣雷副县长对平阳县检察院近年来主动作为,大胆创新,综合运用保护、打击、监督、教育和预防等手段,依托精准办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平阳县未成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保护表示了肯定,并就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实现讲政治、顾大局、促保护的有机统一。

  二、要标本兼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深挖未成年人事件、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以法治的力量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的悲剧蔓延,提高深层次社会治理水平。

  三、要优化提质,凝聚保护合力。深化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形成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事务治理的新格局,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