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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老大碰上请假难 平阳检察助力解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安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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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8日 来源:

“开渔后,李某每天通过监管平台向所里报告。”近日,平阳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向县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船老大李某的监管情况,得知李某十分珍惜此次机会,已办理完各项手续材料,顺利出海。 

作为社矫中的船老大之所以有出海捕鱼的机会,得益于县检察院和县司法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群众需求,主动作为,助力解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出海难题,这也是该院积极响应《浙江省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生动体现。原来,今年7月,李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今年8月,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李某向当地司法所申请请假出海作业,但因出海范围广、时间长、海上卫星信号不稳定等原因未获批准。开渔期临近,李某又急又愁,怎么样才能保证出海捕鱼与社区矫正“两不误”呢?

“我是船老大,一年的生计全靠8月到11月捕鱼的收入,船上还有5名渔民,都靠出海捕鱼谋生”,能不能让我请假出海捕鱼?”。在与检察官的谈话中,李某向检察官求助。“对于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的出海需求,我们非常重视。”检察官查看李某提交的相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因海上作业需外出请假申请材料,通过走访核查,了解到李某今年53岁,从事出海捕鱼已有30多年,仅有小学文化,让其转行从事其他工作可能性较小。李某系船长,具备相应的开船证书,而其余5名船员均无相应资质可以驾驶船只,如果李某不能出海,其余5人的生活均会受到影响。检察官进一步了解得知,李某在社区矫正期间,遵规守纪,表现良好。调查核实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后,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积极沟通,经讨论后一致同意李某在符合从事渔业捕捞作业条件的前提下,请假外出从事渔业捕捞。为解决请假外出困难、请假手续审批繁琐等问题,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平阳县社区矫正对象涉海涉渔外出活动监管监督办法(试行)》,对涉海涉渔行业范围、申请材料提交、审批期限、远程实时监管、违法违规处置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因海上作业具有较多不确定性,为其量身定制矫正方案,要求其每日在固定时间通过卫星电话、“浙里矫”APP或微信等方式向司法所报告所在位置和工作生活情况。如因天气原因、船舶损坏等不可抗力抵达口岸的或临时性变更航线、增加目的地海域等,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报告后,外出审批仍然有效。

此外,还借助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温州海上斑马线”平台的船上监控、轨迹查询、越界违规、信息告警等技术手段,对李某海上捕捞作业活动情况实时监管,确保李某“出得去、管得住”。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联系沟通、衔接配合,优化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模式,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精准监管,确保将相关文件精神和对应的便民惠民政策普及到位,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