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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此青绿 丨率全省之先,平阳检察并轨运行“机制+基地”,全面加强生态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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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3日 来源: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植树节即将到来,平阳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公安局、资规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出台浙江省首个《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移交保管处置管理办法》,并为“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揭牌。

该机制创造性提出操作性较强的涉案植物流转及先行处置规则,明确相关部门扣押重点保护植物后第一时间就要移交至林业部门或农业部门处置,由其利用专业优势及时履行野生植物的监管职能,确保对重点保护植物资源进行有效生态修复。

近年来,借助网络平台售卖、公开直播盗采、乱采滥挖等危害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愈演愈烈,野生植物“生存难”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生态文明建设。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聚焦扣押植物处置难、环境破坏后修复资金保障难、社会公众保护意识弱等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探索涉案植物先行处置机制、提起公益诉讼追偿、共建公益生态修复基地等有力举措,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加强部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动协作,通过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严厉打击野生植物违法犯罪案件的同时,责令违法犯罪行为人赔偿生态修复金,或采取补植复绿等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活动,实现“有侵权、必救济,有损害、必治理”。2023年已办理涉重点保护植物公益诉讼2件,追缴生态修复赔偿金5万余元。

联合县资规局等部门通过实地考察、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专业指导等方式,仔细衡量平阳县域内不同区域之间地形、土壤、湿度等差异,综合考虑植物种植的存活、成长可行性,精心选定国营浙江省平阳林场作为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促使生态修复金专款专用,投入到土地平整、生态调节等基地日常运营活动,畅通涉案植物“回植”及异地移植渠道,搭建集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法治教育为一体的“一站式”平台。

自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成立以来,已接收重点保护植物371株,其中联合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完成野生植物金毛狗蕨“异地移植”27株。该案为全省首例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异地移植”案例。

活动当天,3名违法犯罪行为人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种下一株株金豆。此批金豆共300余株,均来自平阳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金豆又叫山橘,山金豆,金柑,属芸香科金橘属的常绿植物,可观叶,可观果,果实为朱红色,其挂果期观赏价值很高,被赋予“迎喜”“吉祥”等美好寓意,颇受盆景爱好者青睐。2021年9月7日,金豆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