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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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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4日 来源:

2023 年 2 月 16 日在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作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 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 年主要工作

2022 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 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大局民生,深耕主责主业,落实强基导向,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一年来,我院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平安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数字检察示范院等荣誉, 连续三年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3 个集体和个人被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记功、表彰累计 33 次,其中 1 名干警荣记二等功,1 个案例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5 个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典型案例,相关特色做法获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 33 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在融心铸魂践行中把牢检察方向
忠诚践行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沿着党和人民开辟的正确道 路坚定前行,党委全面领导、各方鼎力支持的法律监督工作格 局正加快形成。

坚持把思想政治引领放在首位。把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系列活动, 学深悟透、学懂弄通二十大报告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理论引领、学习在先,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青年理论学习读书会等多形式、 多层次专题学习 40 余次,及时跟进学习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坚定扛起“省一大”召开地党员干部的使命担当。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决维 护县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先后 8 次向县委书面报告法律监督年度报告等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获县委主要领 导 3  次肯定性批示。在县委的全面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县政府与 县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 作机制的意见》,为有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争取有力的制 度保障。

坚持凝聚各方法治共识。深刻领悟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战略考量, 院领导班子、检察官赴县委党校、联系乡镇宣讲检察机关法律 监督的发展历程、独特属性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府院检联席会议、公检法司同堂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深化法律职 业共同体良性互动。组建法治宣传团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宣传 50 余场次,全力营造社会各界了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大局保民生,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彰显检察担当
聚焦发展和安全时代主题,推动检察工作与平阳发展深度 融合、同频共振,为我县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26 县标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决维护平安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等犯罪,批捕 270 人,起诉 1455 人, 有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 4 个。全力守护网络安靖,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 501 人,同比上升27.4%。依法办理肖某某等 85  人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涉
案金额 6000 万余元。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妨害信用卡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 28 人,同比上升 40%。加大洗钱犯罪惩治力度,坚持上游犯罪、洗钱犯罪同步审查,起 诉洗钱犯罪 2 人,相关做法获最高检肯定。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起诉扰乱市场秩序、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 29 人。持续完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有序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 依法对 36 名涉企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帮 助 26 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经常性跨市县活动难题,走访企业 100 余家,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 10 份,督促企业整改问题 27 项,开展涉企普法教育 31 场 2278 人次,引导企业走上依法依规经营轨道。以县民营经济法治护航基地为载体,熔炼“审慎谦抑、融合创新”护企文化品牌,获评全省检察系统文化品牌。
 

积极促推诉源治理。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前介入刑事案 件 74 件,公安机关报捕率同比下降 52.5%,检察机关批捕率同比上升 14.5%,诉前羁押率从 2021 年 34.2%降至 18.8%,适用羁押措施精准度明显上升。对自愿认罪认罚的 2082 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率同比上升4.8%,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内生和谐稳定。坚持和发 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重复信访积案清理,落实领 导包案、公开听证等举措,处理各类信访件 238 件,依法终结 1 件历时 17 年的省级交办信访积案。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检察建议 125 份,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平阳、苍南、龙港三地法院、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构建鳌江流域生态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 实施意见》,协力守护绿水青山。依法起诉污染环境、非法捕 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40 人,追缴生态损害修复金250 万余元。聚焦农资行业健康发展,开展“春耕护农·绿剑行动”专项整治,促成县级农资储备仓库项目落地落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盼,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处置网络餐饮商户未上线“阳光厨房”问题 146 家,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做好司法救助民心工程,发放司法救助金 63.6 万元,对 53 个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家庭开展司法救助。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依法支持起诉抚养费、医疗费纠纷案 13 件,妥善办理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 376 万元。倾心守护“一老一小”。率全市之先探索建立老年人检察办公室,大力推进涉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 察”一体履职,对 53 名轻微刑事犯罪老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率 52.5%。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过程,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46 人,决定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 85 人,不起诉率 85.9%。强化公共场所、校园等安全保护,开展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文身等专项 监督,合力推动入职查询、强制报告、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 等制度落地落实,向职能部门移送教职员工前科记录、未履行 强制报告义务线索 145 条,督促处理 103 人,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聚焦主业抓落实,在深化法律监督中践行检察使命
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 监督职能落实、做实,维护执法司法工作,守护国家利益和社 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做优刑事检察。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会同县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 强效果上,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 25 件,监督立(撤)案 26人,追捕追诉漏犯 9 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 4 件,已改判 3 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 对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情况开展全面清理,纠正 96 人,坚 决防治“纸面服刑”。合力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与县监委工作衔接,落实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起诉城建、拆迁等领域腐败案件 5 人。协助市检察院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
相关职务犯罪 3 人。

做强民事检察。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9 件,法院均已裁定再审,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并获支抗 2 件。强化民事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 42 件,县法院均予以采纳。强化虚假仲裁领域监督,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建 立健全虚假仲裁综合治理机制,查实并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 3 人,建议仲裁委撤销仲裁调解书,督促法院对涉案分配款执行 回转,并以该案为切口,承办省检察院“检察官辨法沙龙”活 动。

做实行政检察。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34 件。针对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但有关主管部门未给予行政处罚问题,督促职能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 人次。针对虚构注册地址、伪造租赁合同等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不规范问题,督 促职能部门规范市场主体登记事项 37 处。主动融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数据双向 衔接,相关做法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41 件。开展军人军属权益保护专项监督,推动家庭优待金发放、军属免费体检、光荣牌悬挂等优抚待遇精准落实,让“最可爱的人”受尊崇、享荣光。聚焦国资保护,督促职能部门追缴耕地占用税 211 万余元、环境保护税 16 万余元, 推动多部门构建税收征管长效机制。聚焦古建筑文化保护,联合职能部门形成顺溪古建筑群保护合力,相关做法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

四、红色引领强根基,在坚持守正创新中淬炼检察铁军
紧扣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坚持不懈抓队伍、提素 能、严纪律、强作风,努力让根基更加坚实、发展更加均衡、 队伍更有活力。

赓续检察事业红色血脉。以“检察护航·一心为民”专项活动为载体,举办“忆检史话传承”“红色引领检阅初心”系 列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传承红色基因,组 织干警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800 余人次,以深度实践滋养党性修养,获评县机关“四化”示范党支部、县先进 基层党组织等荣誉。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推行新入职 干警“初阳计划”和“双导师”传帮带制度,进一步积蓄检察 队伍长远发展后劲。
 

提升数字检察实战能力。构建“业务部门+工作专班+办案单元”运行模式,积极推进数字办案,研发数字监督模型,共 办理数字监督案件 137 件,2 个类案监督模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数字监督办案指引,1 个类案专项监督入选浙江数字检察“一本账 S2”,办案团队在全国检察系统共享经验成果,相关工作成效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迭代升级“童盾”系统,入选省委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3”(检察部分)。与浙江理工大学共建数字检察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提升数字检察 实战实效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落实落细从严管党治检。健全检务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开展工作纪律、会风会纪等方面督察、检查 30 余次。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全年主动填报 42 件。以“青”廉建设为抓手,精细化打造党建文化走廊、清廉书吧等廉政文化阵地, 先后获评县“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先进集体、县清廉建设示范单位。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精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随机抽选的 5 名员额检察官评议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会同市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四级人大代表共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专题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聘请 13 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通过听证会、案例讲述会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 152人次,全年接受案件信息查询 731  人次,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469 件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各方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平阳检察事业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 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县 纪委、县监委和政法各单位支持、配合与制约,离不开社会各 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 履职、深入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 强大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 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党和人民的期盼,检察工作还 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检察履 职助力共同富裕的标志性成果还不够多;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 挥还不充分,监督力度、监督本领还有待增强;三是数字检察 建设任重道远,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成效有待进一 步提升;四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和梯次化建设尚不能完全适应新 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 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 年工作思路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 20 周年。二十大报告专章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部署,并明确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广大检察干警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二十大作出的战略规划和具体部署,持续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升“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质效,打造更多具有辨识度的数字检察成果,夯实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根基, 为我县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26 县标杆、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阳新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治铸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检察工作新发展。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作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紧密结合最高检《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以更坚实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检察履职。

(二)坚持围绕中心,以能动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平阳新篇章。紧紧围绕县第十四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部署要求,聚焦“三大赛道”,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体协同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平阳、法治平阳建设。 坚持人民至上,综合考虑法、理、情,认真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强化“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采取更优更暖举措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聚焦主责主业,以精准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进一步坚持和拓展“在办案中监督、 在监督中办案”的特殊优势。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对民事诉讼的精准监督,审慎、稳妥探索推进虚假仲裁、虚假公证问题监督治理。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落实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部署,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文化遗产等保护,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着力攻坚法律监督难点、堵点,全力推进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

(四)持续固本强基,以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公道正派 选人用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巩固拓展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健全完善检察官晋升及惩戒、司法责 任认定追究等制度,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需求导 向、问题导向,着力提升教育培训模式的互动性、实践性、开 放性,不断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党 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站位新时代,对标新要求。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 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赓续 前行、奋楫争先,为我县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 范区 26 县标杆、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阳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