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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丨平阳检察 与“宪”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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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8日 来源: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平阳县检察院开展“‘宪’在启程 与法同行”系列活动,努力营造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12月4日上午8点45分,宪法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全体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锋主持仪式并领誓,全体检察人员身着检察制服,举起右拳,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誓言铮铮,字字铿锵,宪法宣誓活动庄严而神圣,表达了全体检察人员对宪法的尊崇敬畏之心和忠诚担当、公正司法的信心和决心。

在平阳宪法主题广场,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咨询答疑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现场,吸引了许多群众驻足。针对群众疑问,检察干警现场解惑,围绕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讲解宪法的相关条款规定,使群众对宪法有更加全面、更深入的认识,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法治精神不断融入百姓日常生活。

国家宪法日当天,初阳讲堂第九期如约而至,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夏秀明以《虚假诉讼罪与非罪简析》为题,为全体干警带来了一场别样法治小课堂。课上,夏秀明对虚假诉讼的概念、法律性质、法律后果等方面内容进行解读,强调了虚假诉讼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结合最高检的指导性案例检例 55 号,从立法层面、司法实践等角度讲述虚假劳动仲裁案办理带来的启示,结合本院办理的吕某某、许某某虚假诉讼案和许某某、黄某某虚假仲裁案,剖析了在司法实践当中虚假诉讼罪与非罪的边界问题,引导干警们深入了解虚假诉讼的表现形式,提高虚假诉讼案件的办理能力。

授课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授课内容干货满满,既有理论前瞻性,又具有指导性和实操性。通过此次学习,对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理解,学到了虚假诉讼案件的办案思路和方法,今后要在实践中不断融会贯通,主动担当作为,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