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七月·服务月丨“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公益诉讼保护英烈荣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一定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
红色基因,血脉传承。平阳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定扛起“省一大”召开地使命担当,围绕“强城有我,争当先锋”主题,开展“红七月·服务月”暨“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红色军事文化史迹专项监督行动,以“检察蓝”守护“浙南红都”革命史迹,进一步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
“看到眼前的变化,我们很开心也很自豪,作为公益诉讼志愿者,我们为守护‘浙南红都’的红色资源尽了绵薄之力。”近日,3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受邀与平阳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一起来到二打平阳城指挥部遗址、中共浙南委员会成立旧址,共同缅怀英勇牺牲的战斗英雄,感受现场整改修复成果。
今年4月,我院开展红色文保单位保护和红色资源寻访工作,发现存在红色文保单位维护修缮不到位情形,遂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责令有关责任主体履行对中共浙南委员会成立旧址、二打平阳城指挥部遗址等红色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义务,确保上述红色文物得到及时有效保护。检察建议发出后,我院持续跟进监督,并于今年6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回访了解,相关部门已对全县30处红色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排查,整改安全隐患6处并委托修复修缮。
经多方督促治理,英烈保护落到实处了吗?通过回访,检察官和公益诉讼志愿者们发现,二打平阳城指挥部遗址周边环境已清理整洁,遗址墙体、石窗及纪念亭底座均已修复完毕,中共浙南委员会成立旧址的浙南革命烈士纪念碑也已进行基座和碑体字迹施工修复工作,整改修复成果良好。
在随后召开的红色资源保护座谈会上,检察官就平阳县检察院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情况作详细报告,与会公益诉讼志愿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畅所欲言,交流了红色资源管理利用的实践经验,并就红色资源后续修复、利用规划,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发力,做好红色资源利用“后半篇”文章,守好革命根脉,传承革命精神。
希望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细化分工,加强配合,共护珍贵红色资源。
希望检察机关加强公益诉讼宣传,提升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法治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红色资源的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平阳县检察院立足“浙南红都”县情,持续推进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协同有关部门、社会力量,推进文化遗产尤其是红色资源的调查认定,不断推进县域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已寻访革命类新线索39处。下一步,将持续通过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跟进监督、公开听证、座谈会商等形式充分履职,切实保护革命文物、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为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贡献检察力量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