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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南红检 法律卫士丨“金豆”回家记,以法治之力守护生物多样性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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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来源:

金豆 
又称山橘或山金豆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主要生长在亚热带和热带地区
对生长环境有极高的要求
由于外形美观 寓意吉祥
金豆颇受盆景爱好者的喜爱
也面临被非法采挖的威胁

讲述人:黄彬彬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叶某某等人从其他卖家手上获取“金豆”,而后通过电商网站售卖,再以快递方式向全国各地买家邮寄“金豆”。平阳县检察院依法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叶某某等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金豆”案。该如何通过检察之力织密生态保护网,让这些四处漂泊的“金豆”安全“回家”呢?

01急护金豆,诉前磋商解难题
检察官发现,被扣押的涉案344株“金豆”处于无人看护状态。考虑到涉案“金豆”生存面临的现实侵害,我院就“金豆”处置问题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经过磋商,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同意接收处置“金豆”,双方基于野生植物资源可持续性保护考量,提议共建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

02共筑基地,林场修复植希望
经过多次沟通论证,我院与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选定国营浙江省平阳林场作为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用于接收、种植包括“金豆”在内符合本地种植条件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同时,要求曾参与采挖“金豆”的当事人到现场进行种植,通过实际行动对公民进行警示教育。

03追责赔偿,公益诉讼护生态
为持续推进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我院积极开展民事公益诉讼,依法将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办理,追究叶某某等人非法采伐、售卖金豆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及修复费用41755元,并将该类费用反哺用于平阳林场建设,形成具有平阳特色的可持续绿色保护。

04联动共治,创新机制促发展
我院主动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协作联动,联合县法院、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出台浙江省首个《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移交保管处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动协作等机制,妥善解决了保护植物先行处置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