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9日在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作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改革奋进的五年。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为平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五年来,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浙江省文明单位,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36名干警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办案先进个人等市级以上荣誉。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以强烈的检察担当助力全面小康
五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让人民群众带着更多的法治获得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落实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159人,起诉168人,成功办理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林某某等26人、周某某等24人、刘某某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立案监督8人,移送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等各类线索27条,处置涉黑案件财产3000余万元,坚决“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发出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份,深入推进市场经营、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整治。县检察院被评为市扫黑除恶突出贡献集体,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省、市扫黑除恶成绩突出个人,周某某等人涉黑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
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批准逮捕涉疫犯罪9人,起诉38人,苏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涉疫典型案例。出台检察服务民营经济十条意见,开通网上涉企服务平台,协助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做法被最高检推广。全力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积极组织干警参与疫情联防联控,2名干警分别被记二等功、三等功。
着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成全省首家民营经济法治护航基地,以基地为依托完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开展民营经济普法宣传23场次、受观2670人次,获评省社会普法优秀项目。强化对侵害企业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扰乱市场秩序、妨害企业发展的犯罪176人。审慎办理涉企犯罪案件,建立涉企轻微刑事犯罪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社会评价考核机制,开展社会评价考核70次,依法不批准逮捕21人,不起诉84人。对涉罪企业进行“司法科学诊疗”,助力“带病”企业重新焕发经营活力。针对企业家因不实违法犯罪记录影响正常经营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整改,帮助30名企业家恢复“清白之身”。
聚力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10人。开展“美丽田园创建”“扬尘治理”“危废处置”等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清理田园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57吨,整顿扬尘污染建筑工地35家,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林地等资源20亩,保护古树名木158株,以优质的检察监督推动平阳绿色发展,“守护南麂岛”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二、关注民生、守护安宁,以扎实的检察履职护航平安平阳
五年来,我们坚持司法为民,以法治的力量保安全、护稳定、安民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幸福的更高需求。
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围绕平安平阳建设,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安全犯罪,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811人,起诉1977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353人,起诉507人,陈某某等14人跨境网络赌博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依法办理游某某等87人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6000万余元。妥善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案件,联合多部门打击洗钱犯罪,挽回经济损失2.7亿余元。
将心比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成建制迁入县矛调中心,借助“大信访”格局,办结各类信访597件。积极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落实领导办案包案制度,做实做透释法说理工作,办理的郑某某等人非法吸收40余名老年人存款案,监督吸存人退出全部涉案款项,从源头化解信访矛盾。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开展司法救助11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7.8万元,为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有效帮扶。
共建共治推动综合治理。以法律监督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工作白皮书等形式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20余项,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把检察听证作为诉源治理的能动履职方式,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召开公开听证会42场次,签订息诉息访承诺书92份。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对郝某某故意伤害案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建议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强化基层检察室建设,利用扎根一线、贴近群众优势,做好执法司法监督、社会矛盾化解、公共利益与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等工作,进一步延伸检察工作触角。
用情用力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全面推进“捕、诉、监、防、教”五位一体工作机制,推行“1+1+1”帮教模式,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71人,不起诉120人。狠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3人,起诉127人,立案监督5人,督促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入职查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等制度,3起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案例分别被央视采播、最高检推广。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教育134场次,受教育人数2.3万余人次,被评为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推进融合式监督,推送的社工机构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单位。
三、深耕主业、依法履职,以精准的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们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升“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稳中求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批准逮捕3360人,不批准逮捕1381人;起诉8320人,不起诉2000人。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76人,追捕、追诉97人,其中,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5件,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46件,法院已改判1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法院已采纳8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251人,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49件,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案件58件,监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123件,坚决防治“纸面服刑”。
做强民事检察,稳中提质。完善民事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33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抗诉46件,法院已改判17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违法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45件,均获法院采纳。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查办虚假诉讼案件106件,办理的3件涉企破产虚假债权申报案件涉案金额7300万余元,1起涉案金额达2000万元的虚假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做实行政检察,稳中增效。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2件。加强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就诉讼程序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5件。针对国土、计划生育等领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26件,督促拆除违章建筑3.4万平方米、撤销执行社会抚养费510万余元。开展财产执行“终本”案件核查,推动“终本”案件重启执行,有力维护司法和行政权威。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化解各类行政争议案件51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稳中拓展。树立积极稳妥理念,做好九大法定领域专项监督,探索无障碍环境建设、燃气安全等十余个“等”外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0件。其中,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1件,把问题优先解决在诉前。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督促职能部门规范餐饮经营主体61家、整改药品售卖经营主体39家、禁止从事食品行业65人、整治燃气隐患257个,整治顺溪陈氏古屋等省级以上重点文物安全隐患17处、维护“省一大”旧址等重点文物30处、生态修复烈士公墓及散葬烈士墓地40处。
四、扛责在肩、守正创新,以稳健的检察改革激发工作活力
五年来,我们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以改革撬动法律监督动力变革、管理变革和质效变革,在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中破难题、提质效。
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稳妥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整合部门工作职能,实行扁平化、专业化管理,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完成人员分类管理,形成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检力资源向业务一线倾斜,组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雇员”办案组29个,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形成权责明晰统一的检察权力运行机制,努力实现“让办案者决定、让决定者负责”。发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作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489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5次,合力保障案件质量。
持续推进检察理念革新。以理念变革为引领,改变“构罪即捕”“有罪必诉”“一押到底”的传统理念,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由2017年的19.5%上升至2021年的38.1%,不诉率由17.4%上升至31.0%,诉前羁押率由31.5%下降至17.4%,用“两升一降”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的司法需求。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提高办案效率,“案-件比”由1.86下降至1.15。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1.5%,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率达99.9%,促进高效司法,增进社会和谐。
坚决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以实际行动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人员转隶、编制划转以及案件线索移送。主动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衔接和配合,建立健全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研讨会商等监检衔接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31人,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6人,起诉40人,已判决26人,有效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加强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协助上级检察院立案查处徇私枉法案件3人,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加快推进数字检察改革。在县委政法委的统筹下,推进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办案工作,形成跨政法各单位、跨执法办案各套业务系统案件全生命周期的流转和监管体系。成立派驻县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实现法律监督全流程、全覆盖、全留痕,工作经验在《法治日报》头版刊载,并获省、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搭建未成年人保护“童盾”系统,实现涉未成年人司法、行政双向衔接。积极探索数字检察应用,针对毒品类刑事犯罪遗漏前科裁判、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问题进行数字化类案监督,监督改判案件7件,追诉漏犯23人均获有罪判决,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
五、党建引领、从严治检,以坚定的政治忠诚锻造过硬队伍
五年来,我们对标“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要求,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铁军。
政治强检立根铸魂。把筑牢政治忠诚摆在首位,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院党组每月、每季度专题研究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夯实干警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根基。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要求,持续抓好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创建“最强党支部、最红排头兵”。
素能强检夯基垒台。建立健全干部提拔任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队伍梯队建设,搭建优秀青年干警发展平台,优化队伍年龄、专业、经历结构。以建设“四化”队伍为目标,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庭审观摩、案例评选等活动,推动业务尖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5人入选省、市检察业务人才库,13人获评省、市检察业务标兵、能手、骨干称号,64个集体或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19项工作获省市县领导批示肯定,11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37件案件被上级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事例。
从严治检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院领导、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将警示教育列为主题党日活动必备议题,引导干警知红线、守底线,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从严治检、刀刃向内,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排查、依规处置各类问题线索。严格落实防止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的“三个规定”,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79起,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各位代表,五年来,面对转型跨越诸事维艰,县检察院全体干警以舍我其谁的勇气担当迎难而上,以人民至上的检察情怀深耕主责主业,以奋发有为的检察之答回应时代之问。这五年,是检察事业攻坚克难、突破发展的五年;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五年;是检察队伍素质稳步提高、履职能力显著提升的五年;是司法行为更加规范、检察公信力持续提高的五年。检察事业迈出的每一个发展步伐,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和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得益于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支持、配合与制约。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历程,我们有三点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2020年6月,县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同年9月,县委、县政府出台意见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2021年10月,县委召开检察工作会议,为平阳检察事业发展做出了新部署,指明了新方向。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加强法律监督的期望要求,主动向县委报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20件次,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确保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二是必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一场时刻进行的考试。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10余次,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活动54次,精心办理代表建议6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7件。常态化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监督员、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会、公开听证等活动63次。依托“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宣传信息1235条,公开程序性信息11084条、终结性法律文书6094份,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必须得到执法司法部门的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追求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承担共同使命,追寻共同目标。法律监督不是“我高你低、你输我赢”的零和博弈。我们一方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主动争取各执法司法部门的支持配合、同向发力,共同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另一方面,把法律的刚性规定与实践的灵活方式结合起来,理直气壮、全面充分履行“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职责。
五年的发展历程,也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中心大局、促进共同富裕的引领性不够强,以检察标志性成果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建设还需深入探索实践;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平衡、不充分,法律监督能力、质效亟待提升;三是检察数字化改革亟待深化,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成效尚未充分彰显;四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和梯次化建设尚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队伍的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新发展格局中,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更好发挥数字化改革的引领、撬动、重塑作用,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阳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守好红色根脉,在政治自觉上实现新提升。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以“国之大者”的政治胸怀,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责,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确保新时代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推进共同富裕,在服务大局上作出新贡献。充分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新型网络犯罪,严厉打击重大恶性犯罪,妥善办理涉众型犯罪,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完善规范涉企案件办理模式,更实更优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建立员额检察官联系乡镇工作制度,实现社会问题前端治理。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在履职尽责上展现新业绩。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加强刑事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培育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确立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形成全面履职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坚持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突出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机制。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持续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面落实到位。
四是建设数字检察,在数字赋能上取得新飞跃。坚持以数字化改革引领检察改革、司法办案、检务公开,不断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和实践体系建设,构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检察工作体系。放大数字检察优势,聚力系统重塑变革,以“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思路,一体推进数字检察重大创新应用贯通,全面融入党委、政府、经济、社会等“一件事”多跨场景,打造更多具有平阳辨识度的检察标志性成果。
五是持续固本强基,在锻造队伍上积蓄新动能。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部署,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加强干部梯次培养力度,为赓续检察事业红色基因积蓄力量。持续狠抓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深化巩固司法体制改革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新作为,县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平阳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