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16日在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作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大局民生,深耕主责主业,落实强基导向,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一年来,我院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平安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数字检察示范院等荣誉,连续三年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3个集体和个人被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记功、表彰累计33次,其中1名干警荣记二等功,1个案例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5个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典型案例,相关特色做法获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33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在融心铸魂践行中把牢检察方向忠诚践行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沿着党和人民开辟的正确道路坚定前行,党委全面领导、各方鼎力支持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正加快形成。
坚持把思想政治引领放在首位。把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系列活动,学深悟透、学懂弄通二十大报告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理论引领、学习在先,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青年理论学习读书会等多形式、多层次专题学习40余次,及时跟进学习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坚定扛起“省一大”召开地党员干部的使命担当。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决维护县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先后8次向县委书面报告法律监督年度报告等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获县委主要领导3次肯定性批示。在县委的全面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县政府与县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作机制的意见》,为有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争取有力的制度保障。
坚持凝聚各方法治共识。深刻领悟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战略考量,院领导班子、检察官赴县委党校、联系乡镇宣讲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发展历程、独特属性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府院检联席会议、公检法司同堂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组建法治宣传团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宣传50余场次,全力营造社会各界了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大局保民生,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彰显检察担当聚焦发展和安全时代主题,推动检察工作与平阳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为我县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决维护平安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等犯罪,批捕270人,起诉1455人,有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全力守护网络安靖,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501人,同比上升27.4%。依法办理肖某某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6000万余元。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妨害信用卡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28人,同比上升40%。加大洗钱犯罪惩治力度,坚持上游犯罪、洗钱犯罪同步审查,起诉洗钱犯罪2人,相关做法获最高检肯定。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起诉扰乱市场秩序、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29人。持续完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依法对36名涉企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26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经常性跨市县活动难题,走访企业100余家,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10份,督促企业整改问题27项,开展涉企普法教育31场2278人次,引导企业走上依法依规经营轨道。以县民营经济法治护航基地为载体,熔炼“审慎谦抑、融合创新”护企文化品牌,获评全省检察系统文化品牌。
积极促推诉源治理。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前介入刑事案件74件,公安机关报捕率同比下降52.5%,检察机关批捕率同比上升14.5%,诉前羁押率从2021年34.2%降至18.8%,适用羁押措施精准度明显上升。对自愿认罪认罚的2082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率同比上升4.8%,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内生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重复信访积案清理,落实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举措,处理各类信访件238件,依法终结1件历时17年的省级交办信访积案。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检察建议125份,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平阳、苍南、龙港三地法院、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构建鳌江流域生态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协力守护绿水青山。依法起诉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0人,追缴生态损害修复金250万余元。聚焦农资行业健康发展,开展“春耕护农·绿剑行动”专项整治,促成县级农资储备仓库项目落地落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盼,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处置网络餐饮商户未上线“阳光厨房”问题146家,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做好司法救助民心工程,发放司法救助金63.6万元,对53个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家庭开展司法救助。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依法支持起诉抚养费、医疗费纠纷案13件,妥善办理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376万元。
倾心守护“一老一小”。率全市之先探索建立老年人检察办公室,大力推进涉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一体履职,对53名轻微刑事犯罪老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率52.5%。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过程,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6人,决定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85人,不起诉率85.9%。强化公共场所、校园等安全保护,开展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文身等专项监督,合力推动入职查询、强制报告、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制度落地落实,向职能部门移送教职员工前科记录、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线索145条,督促处理103人,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聚焦主业抓落实,在深化法律监督中践行检察使命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监督职能落实、做实,维护执法司法工作,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做优刑事检察。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会同县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5件,监督立(撤)案26人,追捕追诉漏犯9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4件,已改判3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情况开展全面清理,纠正96人,坚决防治“纸面服刑”。合力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与县监委工作衔接,落实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起诉城建、拆迁等领域腐败案件5人。协助市检察院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人。
做强民事检察。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法院均已裁定再审,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并获支抗2件。强化民事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2件,县法院均予以采纳。强化虚假仲裁领域监督,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建立健全虚假仲裁综合治理机制,查实并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3人,建议仲裁委撤销仲裁调解书,督促法院对涉案分配款执行回转,并以该案为切口,承办省检察院“检察官辨法沙龙”活动。
做实行政检察。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4件。针对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但有关主管部门未给予行政处罚问题,督促职能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0人次。针对虚构注册地址、伪造租赁合同等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不规范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规范市场主体登记事项37处。主动融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数据双向衔接,相关做法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开展军人军属权益保护专项监督,推动家庭优待金发放、军属免费体检、光荣牌悬挂等优抚待遇精准落实,让“最可爱的人”受尊崇、享荣光。聚焦国资保护,督促职能部门追缴耕地占用税211万余元、环境保护税16万余元,推动多部门构建税收征管长效机制。聚焦古建筑文化保护,联合职能部门形成顺溪古建筑群保护合力,相关做法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
四、红色引领强根基,在坚持守正创新中淬炼检察铁军紧扣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坚持不懈抓队伍、提素能、严纪律、强作风,努力让根基更加坚实、发展更加均衡、队伍更有活力。
赓续检察事业红色血脉。以“检察护航·一心为民”专项活动为载体,举办“忆检史话传承”“红色引领检阅初心”系列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传承红色基因,组织干警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800余人次,以深度实践滋养党性修养,获评县机关“四化”示范党支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推行新入职干警“初阳计划”和“双导师”传帮带制度,进一步积蓄检察队伍长远发展后劲。
提升数字检察实战能力。构建“业务部门+工作专班+办案单元”运行模式,积极推进数字办案,研发数字监督模型,共办理数字监督案件137件,2个类案监督模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数字监督办案指引,1个类案专项监督入选浙江数字检察“一本账S2”,办案团队在全国检察系统共享经验成果,相关工作成效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迭代升级“童盾”系统,入选省委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3”(检察部分)。与浙江理工大学共建数字检察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提升数字检察实战实效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落实落细从严管党治检。健全检务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开展工作纪律、会风会纪等方面督察、检查30余次。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全年主动填报42件。以“青”廉建设为抓手,精细化打造党建文化走廊、清廉书吧等廉政文化阵地,先后获评县“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先进集体、县清廉建设示范单位。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精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随机抽选的5名员额检察官评议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会同市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四级人大代表共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专题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聘请13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通过听证会、案例讲述会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152人次,全年接受案件信息查询731人次,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469件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各方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平阳检察事业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县纪委、县监委和政法各单位支持、配合与制约,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深入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党和人民的期盼,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检察履职助力共同富裕的标志性成果还不够多;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监督力度、监督本领还有待增强;三是数字检察建设任重道远,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和梯次化建设尚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二十大报告专章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部署,并明确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广大检察干警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二十大作出的战略规划和具体部署,持续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升“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质效,打造更多具有辨识度的数字检察成果,夯实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根基,为我县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阳新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治铸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检察工作新发展。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作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紧密结合最高检《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以更坚实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检察履职。
(二)坚持围绕中心,以能动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平阳新篇章。紧紧围绕县第十四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部署要求,聚焦“三大赛道”,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体协同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平阳、法治平阳建设。坚持人民至上,综合考虑法、理、情,认真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强化“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采取更优更暖举措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聚焦主责主业,以精准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进一步坚持和拓展“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特殊优势。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对民事诉讼的精准监督,审慎、稳妥探索推进虚假仲裁、虚假公证问题监督治理。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落实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部署,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文化遗产等保护,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着力攻坚法律监督难点、堵点,全力推进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
(四)持续固本强基,以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健全完善检察官晋升及惩戒、司法责任认定追究等制度,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着力提升教育培训模式的互动性、实践性、开放性,不断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各位代表,站位新时代,对标新要求。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赓续前行、奋楫争先,为我县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阳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