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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这两起案件将举行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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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7日 来源: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下列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一)卢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2024年11月5日9:30
(二)张某某、陈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2024年11月5日10:30

二、听证地点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