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6日在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目标,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
一、围绕中心、融入全局,高站位履行服务发展新使命
聚焦发展和安全时代主题,切实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的格局站位,把“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
筑牢平安平阳法治防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开展平安护航亚运各项工作,依法批捕各类犯罪458人,起诉1705人,同比上升69.6%、21.5%。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保持依法严惩高压态势,起诉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803”跨境敲诈勒索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4个。积极推进网络依法治理,依法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541人,办理“万古集团”电信网络诈骗、“TG”跨境网络开设赌场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坚持“应追尽追”原则,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在“709”跨境赌博案件中追赃挽损3300万元,坚决遏制犯罪分子尤其是境外犯罪集团嚣张气焰。
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部署要求,牵头会同县司法局、县工商联等单位,在县印刷包装机械行业协会、南麂岛大黄鱼协会建立“企检服务工作联络站”。从严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扰乱市场秩序、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14人,同比增长32.5%,并在涉税金额达2600万元的王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中立案监督5人,起诉22人。开展涉企案件入企调查15次,对犯罪情节轻微的19名企业人员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督促职能部门依法注销“空壳公司”23家,最大限度释放助企纾困法治红利。全力护航平阳“五个鲜”特色产业安全发展,督促职能部门指导鸽蛋、肉鸽农产品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质量安全检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助力更高水平社会治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2095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稳定在90%以上,一审服判率达96.2%,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内生和谐稳定。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领域暴露出的管理监督漏洞,依法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5份,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完善治理,采纳率100%。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三个基地”深入开展线下普法宣传,受众高达1.3万人次,其中涉企普法教育22场2661人次,《初阳直播间·企检服务小课堂》入选浙江检察机关优秀栏目。
切实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不断深化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高效落实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依法起诉胡某某、房某某等一批不收敛、不收手的职务犯罪7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围猎”公职人员的行贿犯罪4人。协助上级检察院查办林某某、支某某等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犯罪4人,并推动公安机关健全严格查处“酒驾”长效工作机制,相关工作成效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立检为公、为民司法,高质量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依法能动履职,切实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司法更有力量、更有温度。
全力守护“一老一小”。主动融入全龄友好城市建设,推动召开全县“一老一小”保护工作推进会,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分担、共同进步的良好工作格局。聚焦老年人司法保护,稳妥办理中央政法委挂牌督办的钟某某等50人涉老诈骗案,监督推进防范化解老年人常见犯罪风险合力。牵头推进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0人,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36人,在1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对校外培训机构人员准确适用从业禁止制度,并推动入职查询范围从校内拓展至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累计查询1895次。“童盾”系统获全市推广,并成功入选2023年浙江数字检察“一本账S4”(场景应用)。
着力推动“绿色发展”。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3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件。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会同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出台全省首个《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移交保管处置管理办法》,设立“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全年接收涉案“金豆”“金毛狗蕨”等重点保护植物500余株。全力守护“碧海仙山”,开展南麂列岛公益诉讼系列活动,督促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垃圾生态化外运、入海排污口治理等行动,助力“国际重要湿地”保护。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实践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推动召开全县创建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站所工作交流会,纵深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扎实推进矛盾纠纷集中防范化解百日攻坚行动,成功化解一批矛盾纠纷积案,其中化解的一起持续15年农村“外嫁女”土地承包经营权行政争议案件,获县委相关领导批示肯定。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处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527件次。持续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及时救助96名因案件侵害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案件当事人,防止因案返贫,同比上升47%,1起跨县救助困境儿童案件获评市首届“依法维护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三、聚焦主业、强化监督,高质效践行公平正义新要求
坚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严格规范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切实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履职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强化。更实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立案监督后已起诉23件,督促撤案24件。健全完善刑事案件质效管控机制,助推刑事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一审公诉案件审结率位列全市第一。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5件,卓某某贩卖毒品案入选浙江省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执行专项监督,及时纠正1起涉食品案件罪犯未依法执行禁止令案件,涉海涉渔社区矫正监督案件获评2023年度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典型案件。
民事检察更加有效。积极回应民生之盼,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9件。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共计16件。持续深化虚假劳动仲裁专项监督,依法监督纠正破产企业通过虚增劳动报酬转移资产等行为,工作经验获最高检肯定。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扎实开展涉保单、公积金等“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督促县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财产200万元,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自主开发信用惩戒“应下未下”民事执行活动数字监督模型,成功入选温州数字检察一本账,有效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行政检察更加有力。坚持监督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定位,办理行政监督案件56件,同比上升33.3%。主动参与行政争议案件治理,联合县法院同步制发首份“联合建议”,督促强化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指导, 促成4起持续5年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强化府检良性互动,召开府院检联席会,助力依法行政。健全完善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对被不起诉人需要予以行政处罚的,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检察意见213件,坚决避免“不诉了之”,确保处罚到位。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精准规范。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1件,对未及时整改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3件,追缴损害赔偿金332万余元,设立“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接收重点保护植物500余株。。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有效推动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有力守护优良耕作层170余亩、督促恢复被毁耕地16亩。全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督促职能部门落实10名异地入伍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规范辖区内9家公共场所落实军人军属优待政策公示,让“最可爱的人”受尊崇、享荣光。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督促职能部门有效推进大岭古道修复工作,全面摸清辖区内古道资源底数和保存状况,进一步做好古道保护利用。
四、守正创新、勇毅前行,高标准激发检察队伍新活力
锚定检察工作新的历史方位,一体推进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让检察信念更加坚定、根基更为坚实、发展更具均衡、队伍更有活力。
抓实党的政治建设。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务实开展“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等活动,推动员额检察官下沉基层听民声、深入一线解难题,形成调研课题16个,其中3个课题获最高检、省检察院立项,1篇调研信息被《中国法学会信息》采用并获中国法学会会长肯定性批示。融合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打造“一心为民”等党建特色品牌,创成市政法系统最强党支部1个、县级党建示范点2个、县级“四化”示范党支部2个,连续三年获评县直机关“书记领办实事”优秀项目。
加强业务素能建设。深入开展“固本强基提升”活动,与浙江理工大学共建数字检察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持续开展法律监督知识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岗位练兵活动15次,全面提升队伍业务水平。健全员额检察官述职评议制度,23名员额检察官按季度分4批接受评议,突出业绩导向,激发履职动力。重视年轻干部成长成才,注重领军人才、业务专家培育,15名干警先后获得个人二等功、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温州市担当作为好干部等市级以上荣誉。强化典型案例选树培育,做实高质效履职,1个案例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3个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典型案例,18个案例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探索建立干部数字廉政档案,健全完善检务督察制度规范3项,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检容风纪督查35次,形成办案风险和廉洁风险防控的闭环管理。持续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管好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发布检察宣传137篇,被《检察日报》《浙江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编22篇,2篇登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主动记录报告38件,引导干警严格遵守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全方位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县人大调研检察工作,专题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落实情况,高效办结主办、会办代表建议4件,主动开展检察长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党外人士通报检察工作3次,以听证会、检察开放日、案件质量专项评查会等方式,邀请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检察工作70余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平阳检察事业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县纪委、县监委和政法各单位支持、配合与制约,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深入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为我们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深知这只是破题,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推进法治建设的引领性不够强,检察履职助力共同富裕的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综合运用多种法律监督手段提升监督办案质效的本领仍有不足;三是队伍能动履职能力水平依然有短板弱项,尚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有薄弱环节,强化自身监督还需不断抓紧、抓实。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抓实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组织保障,以实干担当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阳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更加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闭环落实机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全环节。坚定扛起“省一大”召开地使命担当,积极打造“浙南红检”党建特色工作品牌,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机制建设,全链条压紧压实党建责任,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更加强化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等侵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犯罪,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服务保障“工业强县、服务业兴县”两大战略,持续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强化对科技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贪腐和商业贿赂犯罪,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山海古城”地域特点,织密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网,助力美丽平阳建设,守护平阳文脉传承。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强化“一老一小”、妇女、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保护,做优做实人民至上。
(三)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紧紧扭住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做实刑事诉讼监督、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公益诉讼可诉性等重点工作,有效运用政治保障、法治方法和检察智慧,以更高层次诉源治理推动更高水平社会治理。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通过大数据精准发现类型化、系统化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检察听证制度,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做实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开放日,用好“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常态化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有效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四)更加注重强基固本,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持续深化“强基固本提升”活动,打造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精良的检察人才队伍。构建现代化检察管理制度体系,及时动态调整检察政策和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社会治理的需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和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建立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切实守护好公平正义司法生命线。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紧盯司法办案不公不廉不严等突出问题,勇于刀刃向内,持续狠抓“三个规定”和“十个严禁”落实,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
各位代表,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强烈的使命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阳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