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南红检 检护民生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为车祸受害老人“撑腰”
“谢谢,谢谢检察官,没想到检察官不仅帮我起诉,还为我申请了救助金!”近日,平阳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对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回访时,71岁的赖某某感激地说。
飞来横祸 七旬老人因车祸致残
5月的一天,年过七旬的赖某某行走在一条小路上,突然,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撞向赖某某,赖某某躲闪不及被撞倒在地,造成严重面部、右腿等多处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受伤后,赖某某多次联系肇事车主,但肇事车主系外来务工人员,收入微薄,且肇事车辆为电动自行车,未购买车辆保险,因此肇事车主未对赖某某作出任何赔偿。赖某某觉得自己因为车祸受伤住院,几乎花光了积蓄,理应获得赔偿,但自己没读过书,认不得几个字,更加不知道怎么维权。
支持起诉 为弱势群体撑腰
7月,民事检察部门在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时发现该线索,检察官认真审查后认为,该案中,肇事车辆违反道路交通法规逆向行驶,致使行人受到人身损害,被侵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事检察部门遂启动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指导赖某某收集、复印住院材料,及时固定证据,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法援律师,并向相关部门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赖某某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司法救助 彰显法治温度
与此同时,民事检察部门认为该案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便主动向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到线索后,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迅速开展调查。
考虑到赖某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主动与赖某某所属村居社区联系,经过进一步调查走访,了解到赖某某丧偶独居,其子女均外出务工,无固定生活来源。在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帮助赖某某完善司法救助申报资料,为其申请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赖某某的经济压力。
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老护老是全社会应尽的共同责任。今年以来,平阳县检察院积极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托“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联动工作模式,实现支持起诉和司法救助的无缝衔接,共帮扶救助5名交通事故受害老年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检察温度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