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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南红检 共护花开 | 平阳县检察院深化综合履职,绘就护未“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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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来源:

《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实施。近年来,平阳县检察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责,助推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本期推送带您速览2024年平阳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三大看点。
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我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后一定加强经营管理,不让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涉案旅馆负责人在法庭上作出承诺,严防类似事件重演,规范履行未成年人入住要求,确保员工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对于旅馆治安管理上存在的疏漏,我院启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程序,发出事实确认书及磋商函,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常态化监管,全面排查旅馆安全隐患,推广使用“温州身份码”强化未成年人识别与保护,并对5家违规旅馆进行查处。

为深化强制报告制度执行,解决住宿经营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难题,我院联合公安、法院签署协作机制,支持被性侵未成年人向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旅馆索赔,实现从个案治罪到类案治理。今年,我院已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助力2名未成年人获赔2.2万元。

推进入职查询工作守好未成年人保护“治理关”“入职查询”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道关卡,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猛,若监管不到位会严重威胁未成年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我院发现,部分乐器销售商家无培训资质却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培训,存在未执行入职查询等问题。
 
对此,我院创建“乐器类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类案监督”数字模型,通过数据碰撞筛选,经走访调查,准确认定“超范围”违规培训机构18家,将脱离监管的824名从业人员纳入入职查询。该数字模型入选《2024年温州数字检察“一本账 S3”(专项监督)》做全市推广。

为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我院牵头与多部门会签《平阳县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监管办法》,规范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设立及办学行为,并推动入职查询范围从校内拓展至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累计查询校外培训机构入职人员共计2万余人。

提升综合治理质效优化未成年人保护“软环境”
“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识张贴在哪里?有没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近期,我院在办案中发现,部分网吧存在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问题,进而导致涉未成年人盗窃、聚众斗殴等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该类突出问题,我院以点带面,对县域内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非法雇佣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督促相关部门建立接纳未成年人“三色”监管名单。

为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我院在县域内牵头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为监督支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结合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向党委、政府提交高质量专题咨政报告,持续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矫治。

新修订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一起来关注吧!
PART.01
《条例》共9章71条,是结合浙江实际,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对原条例进行的修改完善。
PART.02
该条例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入手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进行了系统规定。
PART.03
通过修订《条例》,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和完善制度措施,有利于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