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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南红检 尚红护绿丨世界环境日 平阳县检察院携手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 共赴绿色之约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6日 来源: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保护。今年6月5日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平阳县检察院积极响应号召,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用实际行动为保护环境、保护地球贡献检察力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升野生植物保护水平,严厉打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活动,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近日,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平阳县检察院联合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开展“守护绿色瑰宝 共筑司法保护屏障”暨党建联建廉政教育活动。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党委副书记、副所长黄建,平阳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颜惺惺参加。

现场直击

活动当天,双方签署合作协议,现场举行涉案植物移交仪式。

双方表示,将依托良好、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发挥科技、人才等优势,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技术支持等工作机制,为野生资源植物开发利用、植物理化等分析检测服务等汇聚合力,提高相关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全面提升野生植物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保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良好氛围。

廉政教育

当天,颜惺惺以《以案为鉴 守好绿水青山》为题进行专题授课,结合生态领域典型廉政案例,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行解读,深度解析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党员干部较为关注的问题及其带来的严重危害,强调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意义,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

金豆“安家”

金豆又称山橘或山金豆,主要生长在亚热带和热带地区,对生长环境有极高的要求。由于外形美观、寓意吉祥,颇受盆景爱好者的喜爱,也面临被非法采挖的威胁。2021年9月,金豆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这批涉案植物——金豆缘于平阳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野生植物贩卖案。陈某某长期以种植植物为业,承包一个花木种植场并在内种植花卉、进行销售。2022年2月至2024年9月,陈某某明知金豆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仍将此前购入的野生“金豆”在网络平台进行销售,非法获利人民币4万余元。案发后,陈某某积极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配合处置涉案金豆。4月29日,经平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对被告人陈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涉案金豆的处置成了一个难题。涉案金豆数量众多,涉及的养护能力、养护费用等诸多问题,若不及时养护,可能面临二次“危害”。

为真正实现对涉案金豆的保护,规范涉案金豆管理,平阳县检察院在受理审查起诉后,第一时间联系主管部门并取得其同意,决定对涉案金豆进行先行处置,防止其遭遇枯萎、死亡等风险。对于树龄20年以上的金豆,具有较高的科研价值,联系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移交用于科学研究,其余涉案金豆则移植到国营浙江省平阳林场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进行栽种、养护,提高野生植物回养的成活率,确保对重点保护植物资源进行有效生态修复。

金豆得救了,犯罪分子也得到应有的惩罚。颜惺惺表示:“看到它们‘乔迁’到‘新家’,我们就放心了,以后也会定期回访,希望大家都能提高对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

检察官提醒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希望广大市民以案为鉴,提高生态保护意识,提升对重点保护植物的辨别能力,切勿因一己私利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