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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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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2日 来源:

2025 年 1 月 29 日在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5 年主要工作

2025 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平阳“提升发展”的开局之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在保障发展安全中强化检察担当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 452 人,提起公诉 1135 人,同比分别下降 12%和11.2%,社会治安形势逐年好转。突出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从严打击故意杀人、抢劫、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 7 人,起诉“黄赌毒”犯罪 265 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村霸”等涉黑恶犯罪 8 人,深挖案件背后侵蚀基层政权、干涉选举等问题风险,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选举规范,督促落实村社干部“一年一审”机制,保障基层政治生态持续清朗。积极参与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 60 人,涉案金额达 3.98 亿元。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 9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 276 人。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保障辩护律师、值班律师全程参与,超过 86.78%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 94.7%。

法治护航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起诉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等犯罪 49 件 81 人,批准逮捕网红“柴怼怼”等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 2 人。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对涉案的 11 名企业人员和 1 家企业依法决定不起诉。深入开展护民企“啄木鸟”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贪腐,起诉职务侵占等案件 17 件 18 人。某规上企业仓库管理员通过虚假入库、私自报损等手段,造成企业损失 65 万元,经依法以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重点纠治违规异地办案、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等问题 5 件,督促解除违法查封的房产 8 幢,解除 1503 宗已结案或符合解封条件的查封登记,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构建乡镇“检警+”基层治理新模式,加强检警协作,推动检力下沉,化解涉刑矛盾纠纷案件 49 件,促成赔偿被害人损失 966万余元,相关做法入选平安温州“小切口破解老难题”揭榜领题项目,并在全省“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推进会上交流推广。妥善处置重大恶性事件,在一起精神分裂症职工持刀致人重伤案中,促使双方以 290 万元达成赔偿谅解,实现矛盾诉前化解。持续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251 件,切实做到“七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内实体性回复”两个 100%。积极回应群众法治诉求,规范受理各类监督线索 38 件,依法办理依申请监督案件 13 件,其中袁某某等 5 人强制猥亵依申请监督案获评省级控告申诉检察典型案例。

推进美丽平阳建设。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 65 人,提出民事公益诉讼 8 件,追偿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 85 万余元。常态化运行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接收重点保护植物 2000 余株,增殖放流鱼苗 3 万余尾,与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建立协作机制,落实涉案珍贵野生植物公益保护。深入开展鳌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清理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 6.4吨,整改“四乱问题”100 余处,治理外来物种入侵滩涂 240 余亩,推动 6 家企业健全港口码头危险废物处置措施,推动全流域协同整治。

二、持续厚植为民情怀,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守护民生福祉

保障群众身边安全。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17 人,精准打击全省涉案金额最大的生产、销售冒充原装进口“老年人”奶粉案,引导侦查追加犯罪数额至2200 万元,追索惩罚性赔偿金 6600 万元。深挖彻查本地生产假药犯罪,涉案金额 4898 万元,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深化整治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惩治林某某等 4 人骗取墓穴、骨灰迁移补偿款共计 274 万元的贪污犯罪,4 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至六年二个月不等。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理全市最大医保诈骗案件,揭露并打击虚开安佳因药品骗保行为链条,认定骗取医保基金 2.73 亿元,相关做法被最高检肯定。

深化便民利民服务。迭代升级轻罪快办 e 检通,推动轻罪刑事案件快速办结,刑事案件审结率达 93.76%,平均办案时长 32.66天,连续 24 个月保持全市最短。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扶助,对维权困难人员依法支持起诉 12 件,保障公民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持续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联合多部门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机制,向 15 名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16.7 万元,防止当事人因案返贫致贫。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建成全市首个基层检察院“瓯江红”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受众达 2263 人次。

全力护未健康成长。推动召开全县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牵头制定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罪错行为分级矫治实施办法,提升县域涉未综合治理能力。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 45 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依法起诉 33 人,附条件不起诉 14 人。坚决从重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对潘某某等 4 人采取投药、灌醉等方式轮奸或共同猥亵未成年人的行为提起公诉,其中 2 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落实入职查询 3663 人,对严重监护失职制发督促监护令19 份,参与评估并送入专门学校矫治 12 人。出台全省首个涉未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形成的调研报告获评国家级研讨会征文一等奖,相关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

用情关爱特殊群体。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起诉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 43 人,督促企业发放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 17.46 万元,推动新建、改造规范化母婴室 19 处,助力“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深化涉老检察综合履职,起诉侵犯老年人人身、财产权利犯罪 21 人,追索劳动报酬 93 万余元,追回违规发放养老金 32 万余元,保障“银龄打工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守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对残疾退伍军人开展综合救助,及时发放救助金,协助免费安装美容性假肢,相关做法获最高检官微宣传。

三、坚持深耕主责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撤)案 80人,纠正漏捕、漏诉 17 人,监督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89人,侦查监督质效全市最优。深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经二审或再审纠正 2 件。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 21 件。对一起社区矫正人员跳入河中勇救轻生女子的见义勇为行为,推动认定重大立功,监督予以减刑,弘扬社会正气。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 8 人,深挖彻查“假立功”背后渎职犯罪,协助立案查办的公安民警等 2 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四年四个月,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 2 名行贿人员提起公诉。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 72 件。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9 件。成功纠正一起错误判决,为无过错的企业家免除 306 万余元债务连带责任,获评市级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联合多部门出台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联动协同工作规程,有效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深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协同法院破解执行难题,提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 40 件。严厉打击“工伤黄牛”,及时建议法院终结执行虚假劳动争议仲裁执行案件,有力震慑工伤骗保行为,相关检察建议获评市级优秀。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29 件。协同召开府院检联席会议,在全市率先发布检察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白皮书及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获省检察院推广。上下联动做实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协助市检察院办理一起行政赔偿检察监督案,提请抗诉后获省高院改判。联合县政府出台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5 件,防止以罚代刑;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 183件,提出检察意见比 66.3%,防止当罚不罚。准确认定“刷手”刷单炒作信用属于经营者虚假商业宣传行为,填补行政追责空白,被评为全省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40 件。联合县政协建立“政协+检察”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成立政协委员工作室,推动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相关调研文章获农工党中央优秀论文二等奖。聚力破解预付式消费行业治理困境,推动县政府出台预付式消费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保障预付式消费安全。坚持以“诉”的确认实现司法价值引领,聚焦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复建复垦高标准农田 119 亩,获评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案例。

四、不断深化自我革命,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夯实事业根基

抓实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健全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机制,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布检察宣传 180 篇,被《检察日报》《浙江法治报》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 47 篇,同比上升 95.83%,微信公众号被评为全省检察优秀新媒体账号。纵深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1 个党建品牌在全省获奖。

优化内部管理机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部门重点工作月报为抓手强化晾晒比拼,依托检察长办公会逐月抓实质效管理,有力推动办案提质、业务创优。健全及时激励机制,选树季度之星 28 人、月度之星 63 人,积极引导全员奋勇争先,3 名干警获评省级专业人才,5 名年轻干警荣获省市级业务标兵能手,8篇调研课题获国家级、省级荣誉。2025 年以来,8 个集体、34 名个人获各级表彰,20 件案件被评为省市典型案例,5 项工作在省检察院作经验交流推广。

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构建的执行完毕未解除限制高消费类案监督模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汇编,被全国 53 个检察院应用推广。深度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监督成案 173 件,应用数全省第 7,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质赋能。创新研发电子数据智能审查场景全省推广,已被全省 44 个检察院应用,依托该场景立案监督 24 人,涉及涉黄、涉网络、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相关做法入选省检察院数字监督办案指引,并被评为全省数字检察典型案例。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一体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上下联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24 项,确保 36 个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153 件,推动案件质量评查与责任追究密切衔接。严厉打击以检察院为幌子的“司法掮客”3 名,震慑不正之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主动记录报告 36 件,引导干警严格遵守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全方位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报告,开展院领导班子带领检察官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 17 次,邀请县乡两级人大领导、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宪法主题宣传等活动 60 人次。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党外人士通报检察工作 3 次,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公益诉讼调研等活动 43 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办案例讲述会、检律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 6 场,为律师提供专业阅卷服务 432 件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平阳检察事业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各县直机关及各乡镇、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标创建营商环境最优县的要求,检察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标更好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对标检察工作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检察领军人才和标兵能手的培养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2026 年工作思路

2026 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平阳“提升发展”的关键之年。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平阳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县委“六大定位”和“双千亿”经济强县目标任务,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为全县奋进“十五五”新征程,提速打造共富先行平阳样板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体抓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全会、县党代会精神,围绕县委“八个先行示范”和“九大攻坚行动”,健全完善检察机关融入中心工作专班化对接、服务机制,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到位。深化党建和业务相融互促,建强“浙南红检?法律卫士”品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促进高质效履职。

(二)坚持法治理念,以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聚焦“创新平阳”建设,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深入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助力持续打响营商环境最优县品牌。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优化乡镇“检警+”基层治理平台,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积极构建罪错未成年人警示教育体系,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健全龙平苍鳌江流域生态一体化司法保护机制,推动强化鳌江口近海域污染联防联治,助推生态环境高水平治理。

(三)坚持守正创新,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推进类案检索制度,聚力破解“刑事类案不同罚”难题。持续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强化民事执行全程监督,协同攻坚执行难题。深化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探索推进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机贯通,加强改进检察建议工作,更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人大+政协+检察”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构建高质效公益诉讼业务体系,更加有力维护公共利益。坚持强基固本,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发挥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作用,完善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加强检察队伍素能建设,强化领军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持续推动检察机关智能化应用创新,提升数字监督模型应用能力,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各位代表,使命催人奋进,蓝图重在落实。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上走在前、作表率,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强烈的使命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阳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