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1日
来源: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下列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一)潘某某盗窃案:2026年4月3日14:30
(二)林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2026年4月3日15:00
(三)赵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2026年4月3日15:30
(四)王某某非法经营案:2026年4月3日16:30
二、听证地点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