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四,这两起案件将举行公开听证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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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下列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一)林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2026年4月23日9:30
(二)雷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2026年4月23日10:30
二、听证地点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20日
